县级部门
县水务局

  德昌县水务局是德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置行政股室4个:行政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管理股、德昌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地方电力建设管理股。

  内设事业股站4个:水利站、堰管站、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防汛办。

  主要工作职责为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履行县水务行业行政审批职能,并承办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等水利规划;负责制订全县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的水行政执法及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防治水旱灾害。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水务工程管理,监督实施水务行业工程建设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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