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部门
县森林公安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的管理、指挥和协调工作。

  (二)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危害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侦破查处工作。

  (三)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负责林区重大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处置工作;负责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工作。

  (四)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森林公安执法工作,对全县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评、依法承担行政复议和参加行政诉讼。

  (五)负责编制全县森林公安发展建设规划,组织森林公安装备、基础设施建设;承担警用装备专用物资的申请、购置、调拨、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构设置、编制和警力配备的报批,协调民警招收录用、警籍警衔管理和民警教育培训、立功授奖、优抚、宣传等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参与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刑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

  (八)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情况、作风纪律情况及重要工作情况的督察,组织查处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负责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简介

  德昌县森林公安局共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指挥中心”牌子)、政工法制科(挂“纪律检查办公室、警务督察室” 牌子)、刑侦治安科、螺髻山派出所、雅江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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