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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乡下开 释法说理普法治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6-21 11:26 点击率:打印】【关闭

  近日,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会同德昌县人民法院刑庭前往德昌县金沙乡,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金沙乡是德昌县傈僳族民族乡之一,居民大多为傈僳族,一直保有狩猎习惯,非法持有枪支等涉枪、涉爆案件时有发生,为加大对辑枪治爆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力度,达到以案释法的效果,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县人民法院刑庭一道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到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金沙乡中心小学学生、当地干部、群众近千余人观摩了庭审。

  开庭审理中,公诉人立足指控犯罪职能,出示了大量证据,对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进行了阐释。被告人梁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火药枪一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最后法庭当庭以梁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依法没收扣押的火药枪一支。

  庭审结束后,德昌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还与县人民法院干警一同为前来旁听的傈僳族村民及学生发放了法律宣传资料。同时向他们强调,凡非法持有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以及利用射钉器改制的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非法持有子弹、气枪铅弹、手榴弹、地雷、炸弹等弹药;非法持有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射钉弹、黑火药、烟火药等爆炸物品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必须主动到当地公安机关登记报告、说明情况,并交出非法物品。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此次组织开展巡回法庭,除了让当地群众近距离直面庭审现场外,凉山电视台《法庭内外》节目组还对整个庭审进行现场录制,并在凉山电视台播出,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参加此次庭审观摩的金沙乡乡长李波在庭审结束后表示:“这几年,非法持有枪支等涉枪、涉爆行为,在当地屡见不鲜,部分群众仍存侥幸心理。这次巡回法庭办得好,依法公开审判可以让更多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走出法律认识的误区,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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