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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开庭促和解现场办案效果好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3-28 15:20 点击率:打印】【关闭

  近日,德昌县人民法院乐跃法庭深入基层巡回开庭审理了原告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诉被告沙某某、史某某、普某某、李某某等4件金融借款纠纷案。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均居住在老碾镇山上,交通极为不便。为了方便当事人,减少诉累,法庭干警与凉山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昌支行领导一起到老碾分理处进行审理。

  在庭审的过程中,农村商业银行德昌支行诉称,被告沙某某、史某某、普某某、李某某在老碾分理处贷款过后,均未履行过还款义务。被告辩称,贷款是事实,但他们都有实际困难,需要给一定期限才能还清贷款。原被告双方对贷款本金和利息的事实都没有争议,但被告其中还有低保户,家庭条件确实困难,对还款时间达不成一致意见,情绪激动。承办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积极地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协商解决,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

  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也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进行了法制宣传,增强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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