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永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8-04-13 15:57 点击率:打印】【关闭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及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永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德昌县永郎镇永胜路88号,邮编:615512,电话:5280043)。

  一、概述

  2017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等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机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和完善了《永郎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郎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永郎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按照乡镇报送,县政府办审核,分管领导审签等程序,逐层把关,依法公开。

  (二)强化监督,促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逐一提出更新和改进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违规、违纪或泄密行为的,按照《永郎镇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问责追究。

  (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部署完毕,机构制度完善,截止12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填报政府信息50条。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面:食品安全信息1条,安全生产信息2条。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信息和抢险救援进展、政府举措、处置进展等信息。

  (四)其他方面。

  从2014年7月15日注册开通了政府微博来,2017年共计发布各类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办法》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重点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概况信息。

  公开了永郎镇概况介绍方面的信息。

  公开了领导信息,主要包括县政府领导简历、分工、活动。

  公开了机构信息,主要包括政府内设机构。

  2.工作动态。

  公开了政务动态信息,主要包括十件实事办理情况、惠民行动实事项目、政府自身建设、经济建设等。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z.gov.cn/)发布主动公开信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

  指定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为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场所,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完善了网络,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828号)要求,全年未收取相关成本费用,也未发现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比较重视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公开政府信息,还需加强利用政府网站这一有效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适合农村、社区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的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扶贫、城市规划、行政审批、土地矿权、政府采购、投资项目信息等需要进一步公开。

  3.宣传引导与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颁布实施充满期待,但对《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尚不熟悉,对主动公开信息获取方式和对依申请公开程序、渠道、处理流程等都知之甚少,运用《条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还不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条例》、把握《条例》、执行《条例》的主动性不够,还没有完全把《条例》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依法有序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条例》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2.在县信息化办的指导下,按照《德昌县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方案》加速外网建设。优势互补,实现全覆盖。通过优势互补实现电子政务外网一次性延伸到乡镇。三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落实电子政务外网等级保护相关规定,实现网络高效、安全运行。

  3.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保密法》规定,做好上网信息涉密审查工作,制定预案和相应措施,防止受到入侵和攻击,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发挥好报纸、电视、广播公开政府信息的作用;增加适合农村、社区群众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逐步形成乡镇和村社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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